Photo: (tony and jack) courtesy of the author

作者與兒子傑克攝於演唱會開始前。 photo: (Tony and Jack) courtesy of the author


我兒傑克今年五歲,是布魯斯史普林斯汀(Bruce Springsteen)的頭號粉絲。他患有腦性麻痺,影響四肢的協調,同時又有視覺皮質損傷,一公尺以上的距離看不清。
他之所以對布魯斯史普林斯汀如此着迷,全得自我遺傳。十一歲那年,舅舅送我一卷《天生跑者》錄音帶,讓我初識何謂真正的搖滾樂,我一聽就愛上了。內人唐欣雖稱不上癡狂,卻對他很是佩服,迄今聽過兩場現場演唱會;她認為很棒,就是時間長了點。
但傑克青出於藍,着迷的程度更勝於我,他成天在YouTube上看布魯斯(他唸成「布伍斯」)的表演。傑克不是那種只聽暢銷金曲的歌迷,他會找出特定的演出、歌曲和來賓(例如煤氣燈頌歌樂團的布萊恩)。至於經常與布魯斯搭擋的東街樂團,他對每個成員的名字都如數家珍。
今年二月,布魯斯史普林斯汀來墨爾本表演,當時我們不確定要不要帶傑克去。一方面傑克是他的死忠歌迷;另一方面,他視力不佳,還有感官承受的問題,無法適應震天價響的音樂。他曾經尖叫着離開學校園遊會和數十次類似的場合,也討厭落在屋頂的滂沱雨聲。因此我們猜想他一定應付不來,至多撐個兩分鐘吧。
一整天傑克都嚷着不去,一而再、再而三地說:「我也許以後會去看布伍斯。」然後他哭着央求我們別帶他去。「我以後會去看布伍斯!今天不去!」我們試着安慰他:「試試看,沒關係的。」但他很堅持。於是我開始尋思可以把他的票讓給誰。
是唐欣說服我讓傑克試試的。「我們把他帶到體育館附近,如果他不會不開心,我們就繼續往前。那是全世界他最喜歡的音樂,我們一定得試試。」
基於失敗的機率很高,我們事先擬定各種計畫。我弟奈德主動提議在墨爾本公園球場外等候,我們的計畫是:萬一傑克不開心,我就火速把他帶出來,讓奈德帶他回家。
我們下了火車。傑克聽到第一聲響徹雲霄的樂聲就畏縮了。我心裏有些擔憂,所幸傑克又恢復了鎮定。
「那是布伍斯嗎?」
「不,是噴射機樂團。」
「會幫噴射機樂團拍手嗎?」
「會幫噴射機樂團拍手。」
「布伍斯很快就會上台嗎?」
「有史蒂芬范蘭德(東街樂隊的吉他手)嗎?」
「有,他會來彈吉他。」
「有派蒂嗎?」
「有,她也會上台。」
「布伍斯的太太派蒂?」
「對,布魯斯的太太。」
「那尼爾斯呢?」
從喬利蒙車站到墨爾本公園球場這一公里的路上,我們穿越鐵路調度場,一一細數東街樂團裏的每一個成員。
現場的樂聲越來越大,但傑克似乎可以適應。然後又是另一個令人緊張的時刻。保全告訴我不可以帶背包進場;那不是一般的背包,是露營用品店販售的兒童背架,通常用來背學步的幼兒。但鑑於傑克臀部細瘦,不會走路,只要是去不方便推嬰兒車或輪椅的地方,我們就會使用。演唱會現場的音響極大,我們猜想,傑克會想靠近我一點。
我解釋傑克有腦性麻痺:「不這樣背他,他不可能進去聽演唱。」
「很合理,」全世界最明理的保全說完,就帶我們進去了。
先是搭電梯,然後走斜坡,我們足足繞了大半個場地才到達體育館後方,找到我們的位置。這裏空間很大,一點都不會太大聲。現在是暴風雨前的寧靜,布魯斯史普林斯汀還要四十分鐘才會上場。
「布伍斯會唱〈樂土美國〉嗎?」傑克問。那是布魯斯史普林斯汀為外來移民唱的頌歌,有棒客樂團的風格,也是傑克的最愛。
「可能會。」
「他會唱〈惡土〉嗎?」
「鐵定會。」
然後,演唱會開始了。高呼一聲「墨爾本」後,鼓掌,鼓聲,音樂聲震天價響。正是〈樂土美國〉。
傑克像在YouTube上聽歌那樣尖叫。他呼喊布魯斯史普林斯汀的名字,呼喊史蒂芬范蘭德的名字。他左右搖擺,搖滾魂上身,簡直樂翻天。
我們聽了十二首歌,長達一小時十分鐘。
然後他到達極限。唱到〈揚斯敦〉時他真的撐不下去了,說要回家。我們想留下來再聽幾首歌,希望能有他最喜歡的曲子,讓他再次激昂起來,但未能如願。我傳簡訊給奈德,他仍在體育館外耐心等候。「十分鐘後外頭見?」然後我們在天鵝街把傑克交給奈德。噪音遠離後,傑克又亢奮起來。我回去繼續聽演唱會。傑克在回家的路上喋喋不休地跟奈德說演唱會的事,後來又全都再說一遍給唐欣聽。
隔天早上他醒來時,對我說的第一句話是:「我是布伍斯史普林斯汀的粉絲,我去聽布伍斯史普林斯汀的演唱會了。」


作者創作了十多本成人與兒童圖書,二○一五年開始經營演講網站www.speakola.com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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